2015年6月25日 星期四

絕妙


滾滾長江東逝水,浪花淘盡英雄。”.

浪淘沙是固然是當時已傳唱數百年的曲牌.但到底怎麼想到把淘沙變成了淘盡英雄??

五百年前的楊慎,到底是怎麼想到用這個字的?

!

心上的人兒,你不要悲傷。願妳的笑容,永遠那樣!”

我相信絕大部分的人填詞,都會寫成永遠一樣”,偏偏75年前的陳歌辛!怎麼就想得到要寫"? 讓人越吟越有意境.越唱越好奇! 當年那笑容樣是哪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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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9日 星期五

思念與祝福



星期天的晚上,我該在哪個空間裡?

每個星期天晚上是我固定高三的課。六點開始的課,常常五點半就會有學生晚餐先放旁邊,等在那兒要跟我討論他的作文。九點下課,但往往到了將近10:30教室裡還熱鬧哄哄!

但連續三周來的星期天的晚上,教室空蕩蕩的。

學測前的最後一堂,還可以告訴自己反正過完農曆年高三下的指考班會再見面。

但這次呢?

通常任何一個班,不論是學校或補習班,在最後一堂課,做老師的不可能不講一些感性或祝福的話,有些還會特地辦活動,非常溫馨!回想自己當年在搞學生社團時,也每每於營隊的最後一晚,將氣氛推到最高點,人人眼眶淚水充盈,不捨之情甚至縈繞數日!後來當老師的頭兩年,還會為了離別前的最後一堂課,前後數日輾轉難眠。但這些年來的最後一堂,我都是刻意輕輕帶過。敏感的字眼我絕不敢碰,話題緊鎖在大考前的耳提面命,也就移轉了離別的感傷愁緒。

通常管用。

偏偏壓得再好的情緒,有時僅僅是一個眼神,一句話,就又整個被挑起!

今年的最後一堂課,我上課上到了最後一分鐘.然後讓特地從別處趕過來跟這個班學生見最後一面的吳寧老師上台講話,然後由導師宣布下課。我坐在教室後頭,看著幾個學生紛紛回頭探,看我怎麼不再上台講幾句話的表情。唉!孩子們哪懂的,千言萬語的,要我如何說好?

接下來是學生們經過門時的一一道別,道謝。

氣往下壓。沉住!

最後當一個大男孩等到最後,再特地來說: “老師,好快喔!我還記得第一堂課當時我坐在那….他轉身往教室角落比了個方向。另一個大男孩得意的說:”我也記得啊!我第一堂就坐第一排

我也記得啊!”我不確定同一句話當時我到底有沒有說出口。

那一刻,這兩個三年來在班上最吵的學生,簡單的這麼一句話,讓我那整個晚上失去再說話的能力。

想來好笑。甚麼年紀了!都教了那麼多屆了,離別的愁緒還這麼輕易被挑起。我抱歉地請平日同行一起坐捷運的團隊老師們先走,然後我一個人靜靜地坐下一班捷運,這樣我可以不用在意自己掏空以後的表情。可以盡情去回想著屬於這一屆,這個班,這三年來的回憶。

這個班有個平常不太有機會跟我講到話的學生,在學測前的某次課後發現我九點多還沒吃晚飯,三分鐘後,他手上拿著鬍鬚張的魯肉飯堅持要請我!算算時間路程,他應該全程用跑的。

這個班的學生有好幾個學生都文筆特別好!又特別會造句!

這個班裡有個學生幾乎可以零時差地告訴你這一題曾出現在盧克講義必背表的哪裡!

是這個班的某個學生發明了怒背!”這個術語.從此怒背兩分鐘這術語在盧克英文的所有北台灣班系裡風行!

這個班的第一排有個睡俠,課堂上常在睡(他很早就跟我解釋它是亞斯柏格的一種,讓我見證了世間真有邊睡邊聽這回事)但是當我問學生某個單字,而全班學生都答不出來的時候,他會突然醒過來,大聲念出答案,然後瞬間又趴下去。

這個班的孩子特會打籃球,浩克杯籃球三對三鬥牛賽的最後四強都在這個班裡!

這個班有好幾個學生很愛跟我分享他們心底的秘密,說他們小時後曾被霸凌。說他們在高中學校班上其實沒有甚麼朋友,說他們在這個班裡終於找到知己。

當老師真是一種奇妙的特權。

都是三年,各個學生緣分深淺不一。面對年輕的躁動,叛逆,尋覓,我都特別小心。因為他們的人生格局會多少因為老師的眼界高低而塑型,因為當老師在分享自身的生命經驗時,都難免會左右著他們思考的方向性。

年輕”’當然有很多相對的定義。但不論你問的是一個遲暮的老人,躊躇滿志的壯年,還是蓄勢待發的社會新鮮人,你問他所謂的年輕是指實際年齡幾歲?答案都會是十六.

而我就這麼福氣,讓一群群年輕的孩子,年輕的心圍著我,在我工作的每一刻。

而我也得承受的,是每年都得看著他們昂揚飛翔的背影。

謝謝你們這個班,當別班的導師和班主任經過教室時,都一臉不可思議訝異這個班上課怎麼可能會這麼安靜時,那時我才知道你們那麼挺我。

謝謝你們這個班,那麼多人都放榜上了,確定有大學念了,還不去辦退費,每星期天晚上時間到了,還乖乖來看老人家! 還是那一臉有在認真做筆記的表情!

謝謝過去每一屆在各地陪了我三年的孩子們!每一屆的回憶都是那麼地豐滿,充盈。

回首凝眸,方知離緒。

然而,伴隨著你們遠颺的,總有我在教室這頭的思念與祝福。



2015年6月11日 星期四

張愛玲與胡適



我從三十歲那年開始收集張愛玲的書信和英文作品,坊間見到了必收購之.

胡適的英文著作我也見到就買,但不刻意,一則量實在太大,而且多是學術性質的,創作並非他的專長,這一點魯迅評的倒也沒錯.

在惘然記中,有胡適和張愛玲之間的書信,胡對張提點到秧歌裡(英文版,我很早就買了,也試著看,就是K不完,張的英文實在拗口,林語堂的英文才是老外可以很順地接受的)的兩個章節略顯不夠緊湊,而且精準地點出是哪ㄧ頁,哪一句,光這一點就很過癮,而張回信中就坦言那兩章是美出版商覺得原版小說太短,沒人肯出版,張才又再添加上去的.當世高手之間,真是過癮.

意外的是,秧歌既然是張用英文創作,兩人書信裡講到小說的內容,卻仍用中文討論內容.不過,這也是有可能的.(適之先生的用字遣詞真是優雅!)

張信裡說到在秧歌之前,並不曾用英文創作,實因秧歌內容故事太平淡,不是和東南亞讀者(其實就是香港和台灣)的味口,所以發奮要用英文寫它.不過我卻覺得張高估了美國人的品味,一戰後大蕭條下好萊塢的蓬勃發展後.美國人怎麼可能不重口味?

張同時寫到因為以前沒有用英文寫過東西,所以著實下了一番苦工說的輕描淡寫,但以我對她的了解,她學問之暨精且博,若她說著實下了一番苦工”,況且是對胡適說,那肯定是非常驚人的苦工!

張信裡也跟適之先生提到了赤地之戀”,自評不如海上花,又提到有四五本寫得很壞,真的很壞的作品,不太好意思給適之先生看.海明威說過他的小說裡每一段動輒修改四,五十次.(其實我覺得他真的喝太多了….而且都是邊喝邊寫,喝越多越想寫,跟王羲之一個樣兒,不過應該不少藝術家都如此),張愛玲也不只一次說過她很多的小說都修了再修,改了再改,改一輩子.我想起一個朋友和我跟小芬聊天時說到,寫作對她來說只是雕蟲小技”,她當時那句話是看著我講的,讓我印象太深刻了.

另外張在給胡的信中又寫道: ”醒是姻緣海上花一個寫得濃,一個寫的淡,但是同樣是最好的寫實的作品,我常常替它們不平,總覺得它們應當是世界名著

這印證了我一直以來的觀察和猜測-------在偉大的創作者的最愛或心裡認定的頂級之作,往往未必是那些他所謂最紅,最受歡迎,或讓他名聲登頂之作.


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