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1日 星期四

張愛玲與胡適



我從三十歲那年開始收集張愛玲的書信和英文作品,坊間見到了必收購之.

胡適的英文著作我也見到就買,但不刻意,一則量實在太大,而且多是學術性質的,創作並非他的專長,這一點魯迅評的倒也沒錯.

在惘然記中,有胡適和張愛玲之間的書信,胡對張提點到秧歌裡(英文版,我很早就買了,也試著看,就是K不完,張的英文實在拗口,林語堂的英文才是老外可以很順地接受的)的兩個章節略顯不夠緊湊,而且精準地點出是哪ㄧ頁,哪一句,光這一點就很過癮,而張回信中就坦言那兩章是美出版商覺得原版小說太短,沒人肯出版,張才又再添加上去的.當世高手之間,真是過癮.

意外的是,秧歌既然是張用英文創作,兩人書信裡講到小說的內容,卻仍用中文討論內容.不過,這也是有可能的.(適之先生的用字遣詞真是優雅!)

張信裡說到在秧歌之前,並不曾用英文創作,實因秧歌內容故事太平淡,不是和東南亞讀者(其實就是香港和台灣)的味口,所以發奮要用英文寫它.不過我卻覺得張高估了美國人的品味,一戰後大蕭條下好萊塢的蓬勃發展後.美國人怎麼可能不重口味?

張同時寫到因為以前沒有用英文寫過東西,所以著實下了一番苦工說的輕描淡寫,但以我對她的了解,她學問之暨精且博,若她說著實下了一番苦工”,況且是對胡適說,那肯定是非常驚人的苦工!

張信裡也跟適之先生提到了赤地之戀”,自評不如海上花,又提到有四五本寫得很壞,真的很壞的作品,不太好意思給適之先生看.海明威說過他的小說裡每一段動輒修改四,五十次.(其實我覺得他真的喝太多了….而且都是邊喝邊寫,喝越多越想寫,跟王羲之一個樣兒,不過應該不少藝術家都如此),張愛玲也不只一次說過她很多的小說都修了再修,改了再改,改一輩子.我想起一個朋友和我跟小芬聊天時說到,寫作對她來說只是雕蟲小技”,她當時那句話是看著我講的,讓我印象太深刻了.

另外張在給胡的信中又寫道: ”醒是姻緣海上花一個寫得濃,一個寫的淡,但是同樣是最好的寫實的作品,我常常替它們不平,總覺得它們應當是世界名著

這印證了我一直以來的觀察和猜測-------在偉大的創作者的最愛或心裡認定的頂級之作,往往未必是那些他所謂最紅,最受歡迎,或讓他名聲登頂之作.


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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