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0日 星期一

莽男行車日記

      

我爸爸個性急,年輕時開車超速是常態,超車是慣性.他有個很不合邏輯但奉行不悖的開車哲學----我開車時前面不能有車!------難怪我媽媽很早就練就了在任何交通工具上都能睡著的習慣.而且一上車就閉眼.

那麼恐怖的畫面,除了閉上眼睛,我別無選擇! 我媽淡淡地說

長大後,換我開,嚴父在右座,壓力無限大.有次在高速公路上,心想反正爸爸睡著了,何況前方無車,偷懶速度降到142,.不料他雙眼閉著,竟仍冷冷冒出一句,”你現在是在等誰?”

言教加身教,第二代的我自然是變本加厲.必須承認,有好一段年輕歲月,我開車時前面也不太能有車……..所以坦白說,我能活到今天是奇蹟.罰單拿到手軟是天理.

整個北台灣各條高速公路上的測速照相機位置,南下北上公里數我都可以背到小數點.成效依然不彰,我只能告訴自己.我在用罰款深耕台灣這塊土地.

通常,收到罰單後你會警惕,下次行經那個地點會特別注意.但壞就壞在罰單往往寄發得晚,有時大量往返經過同一新增測速照相機的地點.等到罰單寄到,已經不曉得幾張了.

其中最難忘的一次發生在1995,水源快速道路過華江橋往南,同個地點,我在一週之內拿到三張罰單.氣急敗壞,指天罵地.又偏偏卻怎樣都想不起來那個地點有測速照相機,一位過來人才提醒說,有啦,在天橋上.常有個警察,姿勢還像電影裡的狙擊手一樣.

有沒有搞錯?躲在天橋?到底是警察還是賊啊?難怪台語叫警賊”!我憤恨難消.指天罵地地咒唸著,有本事直接當場攔啊?!人根本沒來,要不就憑一根竿子,要不然就是躲著怕被看見在偷拍!!

我開始深深懷念起在美國那2年連一張罰單都沒有的日子,憑得就是一個規定---他們的警察開罰單,得親手把罰單交到駕駛手上,而要如此,則得先攔下駕駛----Man的一個制度啊.

兩個月後的一日,我又高速行駛在水源快速道路上.盛夏正午,我的車像個行動烤箱,冷氣形同虛設.灼熱的高溫讓我這莽男更加心浮氣燥.突然,老遠看到了那個天橋,突然猛想起三聯單事件,當下極盡目力,果然看到橋上有一黑點,姿勢鬼祟如賊.

新仇舊恨湧上,我猛踩煞車.接著很刻意很挑釁地以非常突兀的龜速前進,我雙眼惡狠狠地盯著那台相機,我在等,等一個角度!一個自己的視線透過他的鏡頭,剛好眼睛會正對到那個警賊的眼睛的角度!

到了!我騰出右手,透過擋風玻璃,給他一個俐落中指”!

鏡頭移開了,而我也準備好了隔著擋風玻璃來個遠距對罵!我身上每個毛細孔都大開,冒著蒸氣,恨不得當場來個衝突,就等對方一個回應!

只是萬萬想不到的是,鏡頭後面露出來的,竟然是一張古意的臉,和一整個古意憨直的笑.皮膚曬得黝黑,但全然不見怒氣和惡意.彷彿在說,”賣安捏啦!啊這逗哇ㄟ空缺(工作 )!”

天橋那個點早過了,那個古意的笑容卻一直跟著….

一瞬間我愣住了,然後跟著也笑出來了.只是可惜我轉不了頭,也繞不回去,沒能讓他看見.看見我的氣當場也就消了.看見我尷尬的笑,看見我夾著後悔的謝意,看見我這個人,因為他那個笑容,在往後的年歲裡,脾氣和待人處事上的一些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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